为进一步深化执行公开,有效消除案件申请人及社会公众对“执行不能”和“执行不力”的误解,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巴州区法院开展第一季度“执行不能”案件公开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监督机关、律师代表、特约监督员、案件申请人等20余人参与评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伟,市中院执行局局长何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翔出席。
直击现场:
承办人“还原执行经过”亮实情
承办人聚焦个案,通过PPT+口述方式展陈并详解法院穷尽所有司法举措全貌,还原整个执行经过,增加司法公开透明度。随后案件申请人发表个人意见,评议小组现场提问,承办人作出答复。
承办人坦言:“法院执行并非‘万能钥匙’,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既需依法终本,也要持续跟踪;对涉嫌逃避执行的,还需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等力量深挖线索。”
开门评议:
代表委员“把脉问诊”献良策
与会代表委员结合个案情况,围绕“规范执行程序”“打击逃避执行”“完善救济机制”等展开热烈讨论。
人大代表: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将所有的矛盾积压在这道防线上,还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好源头治理的功效。
政协委员:以前认为小标的案件可以很快很好地就执行了。今天看完法院整个执行过程,才清楚法院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不是法院不作为,确实是案子执行不到。非常理解法院。
特约监督员:这种公开评议方式很好,增进了案件申请人对整个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拉近了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执行程序必须规范透明,建议对“终本案件”开展案件回头看,促使案件执行完毕,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何岳:
深化工作机制:建立多方参与共同见证执行,通过“执行不能”公开评议等方式将执行案件全流程进行公开告知,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争取当事人、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等理解和支持。
拓宽救济渠道:推动“执行+救助”联动机制,通过司法救助和联动司法救助等途径对特困申请人开展帮扶。
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伟:
直面困境:“执行不能”并非“执行不力”,而是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丧失履行能力,当前执行完毕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因实际风险倒闭、个人因重大疾病致贫等客观因素,法院要始终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综合运用信息化和实地调查等手段全面核查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改革:通过开展“执行不能”公开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特约监督员、案件申请人及媒体记者参与见证执行,让当事人更加理解执行,同时通过代表委员等发挥纽带作用,向群众传递法治声音,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此次“执行不能”案件公开评议只是作为季度性工作的开篇,下一步,巴州区法院将常态化推进“执行不能”案件公开评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更多群众走近以及走进法院执行现场,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并以此为新的起点,用好“执行不能”评议结果,推动以个案整改向类案治理转变,为建立诚信社会、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