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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法院:温情司法让耄耋老人老有所依
www.bz.bazhongpeace.gov.cn 】 【 2023-12-18 11:23:48 】 【 来源:巴州区人民法院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巴州区清江镇九湾村社区拉开了序幕,巴州区人民法院以“院坝”为法庭,对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让人民群众享有了“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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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养老’现象将更普遍,面对‘老养老’矛盾,法院在审理时更加注重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化成法庭庭长谢小蓉说。


  在巴州区人民法院化成法庭审理的这起赡养纠纷中,原告是年逾80岁陈阿婆,被告则是她的六个子女,也都是年过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陈阿婆遇到的则是一起典型的“老养老”纠纷。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原告陈阿婆常年患病,多年的积蓄已不能支撑看病花销,且已年过8旬。2023年11月陈阿婆又因瘫痪卧病在床,基本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和护理。但一直以来,六被告常年未履行对陈阿婆的赡养照顾义务,陈阿婆生病住院六被告对其不闻不问,使原告内心极度悲痛。因此,陈阿婆起诉至法院,要求六子女支付赡养费和前期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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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案件后,化成法庭承办法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在庭前积极走访原、被告,发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多年未正常往来,与父母沟通较少,故亲情关系愈发紧张,后来各自渐行渐远。


  “庭前走访中我们了解到,有的赡养义务人已经接近70岁了,自身也患有基础性疾病,对于被赡养人提出的种种赡养诉求,赡养义务人无论从主观或客观上均存在履行困难。”化成法庭庭长谢小蓉说。


  针对双方矛盾,或因承担义务在各子女之间不均衡,或因父母对各子女关系亲疏远近等均容易产生家庭矛盾,既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亦存在于兄弟姐妹之间,矛盾纠葛日积月累,容易造成难以化解的赡养纠纷。


  法院仔细查明双方矛盾根源,并使母亲意识到“未能一碗水端平”给子女间造成的矛盾,同时细查了各子女实际经济状况,劝导其善待父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作榜样,让子女放下恩怨,实际解决陈阿婆困难。


  修复亲情是解决涉老赡养纠纷关键。


  引入家事调解员制度,在老年人与子女间建立良好沟通桥梁。在法官看来,单纯的判决不一定能彻底解决涉老赡养费纠纷,但如果能够修复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那么矛盾也就迎刃而解。因此,为方便年迈的原告及利于原、被告亲情关系修复,巴州区人民法院化成法庭充分利用“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选择巡回审理的方式,并将地点定在陈阿婆家中附近。


  庭审过程中,在法官引导下,陈阿婆将抚养六个子女的艰难辛酸历程一一道来,表示对待六个子女都是一视同仁,希望家庭和睦一家团聚,说到动情处不禁眼含泪花。


  “父母子女关系不应仅仅借由法律关系来维系。无论父母或子女,均应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子女应感恩父母的养育,父母亦应体谅子女的艰辛。”谢小蓉在开庭后这样对陈阿婆一家人说道。


  在庭审中,法官联合化成镇党委政府,依托双方签订的《关于建立诉前委派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度衔接机制的工作指引》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审判中的融化剂作用,通过面对面、背对背释法明理。


  最终,陈阿婆和六个子女解开多年的心结,经法院判决六子女均同意每年每人给付陈阿婆赡养费,并支付前期相应的医疗费。


  数据显示,近年来,在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121起赡养纠纷案件中,被告年龄在60岁以上的案件占比25%。和一般的赡养纠纷相比,由于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也是老年人,自己往往面临着看病、子女无力赡养、需要照管孙辈等问题,有些甚至需要他人照顾日常生活。


  鉴于家事类赡养纠纷涉老案件的特殊性,面对“老养老”矛盾,巴州区人民法院一方面组织法官定期定点深入街道、社区参加普法活动,充分发挥“银耀先锋”党建品牌,用活离退休干部中的“银发人才”资源,用好法的力度,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提前介入纠纷,争取把赡养矛盾化解在家庭、社区,使群众敬法律、明事理、近人情。另一方面针对赡养纠纷涉老案件引入家事调解员制度,融合发挥社区调解的亲和力与人民法院调解的公信力,形成“1+1>2”的解纷合力,在老年人与子女之间建立起良好沟通的桥梁,保障调解结果的可行性和履行率。


  树欲静为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老人、孝敬长辈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希望我们都能传承孝老敬老的家风家训,共同提升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让我们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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