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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护薪人” 解决“忧薪事”
www.bz.bazhongpeace.gov.cn 】 【 2023-04-28 09:30:55 】 【 来源:巴中日报

  当好“护薪人”解决“忧薪事”


  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为民讨薪620余万元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向东升


  4月23日,远在山东的张俊(化名)将25000元农民工工钱转到其父亲微信上,委托父亲提前一个月将第一笔工钱转交到吴勇等16名农民工手中,并承诺尾款将在今年底一次结清。吴勇等人终于能拿到拖欠近三年的工钱,还得从检察官帮忙固定证据并支持起诉说起。


  2020年6月,吴勇等人在张俊承包的一砖工班组中做工,当年10月工程结束后,张俊下欠吴勇等人50000多元的工钱一直未支付。2022年底,吴勇等16人遂向巴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巴州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为尽早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承办检察官就追索劳动报酬情况与张俊沟通,并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吴勇等人讨薪起诉。最终,在法检两院共同努力下,张俊委托父亲与吴勇等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将于2023年5月底前支付25000元,2023年12月底前支付结清所有剩余金额。


  巴中作为劳务输出大市,每年有超过百万的农民工在外务工,他们作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和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根治欠薪“利剑”行动、暖冬护薪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支持起诉职能,努力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近300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酬6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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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起诉+诉前调解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年初,苏和(化名)一家人高高兴兴地住进了锦绣华庭的新房子。说起这套新房子,苏和还得感谢检察官通过支持起诉和诉前调解帮忙讨要工钱,最后以以房抵债的形式获得这套新房,既解决了讨薪愁,还解决了一家人的住房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苏和等17名农民工在南江一项目工地从事钢筋、木工等作业,但一直未获得劳动报酬。经最后结算,该房产公司共下欠苏和等17名农民工工资155.9万元。


  南江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及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充分尊重双方意见,多途径解决问题。对于只有几千元欠款的,公司当即支付,当事人撤回诉状;对于欠款额度较大的且仅愿意要钱款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分两次付清工资;对于个别钱款额度较大,又有购房意向的,便通过协商达成以房抵债调解协议,促成案件圆满处理。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与诉前调解相结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巴中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袁媛介绍,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检察机关及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并联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另一方面,灵活运用诉前和解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在诉讼前端快速和平解决,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农民工诉累,妥善化解信访风险。


  内部协作+外部联动


  合力化解欠薪难题


  2021年1月19日,通过通江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案件线索的移交,通江检察院受理杨朝现等32名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受理案件后,通江检察院干警迅速主动到劳务发包方调取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施工费用结算书、劳务作业协议书等证据资料,并向相关负责人询问了解情况,确认还欠杨朝现等32名农民工工资149831元。


  通江检察院随即展开调解处理工作,邀请农民工服务中心、劳务发包方、项目负责方及农民工代表参加诉前座谈会。在检察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当场签订和解协议书,由劳务发包方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149831元。从案件受理到兑现农民工工资,前后历时不到半个月。


  如此快速高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得益于全市检察机关搭建起了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早在2021年1月,通江检察院就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多部门会签了《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增强部门协作,促进检察职能发挥,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同时,加强民事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帮助困难农民工渡过难关,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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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端服务+末端监督


  全程保障民工权益


  随着企业不断在恩阳落地发展,不少农民纷纷走进工厂企业,就近转变身份变工人。4月25日,在“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恩阳检察院正在策划送《劳动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方案。


  “农民工挣的大都是辛苦钱,加上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维权意识差,我们通过加强对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杜鹃介绍,近年来,该院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开展“暖冬护薪”行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乡镇、进村社,走近农民工,积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事检察职能,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在农民工权益维护方面,对支持起诉的案件及时跟进监督,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怠于执行、超期执行、违规终本、违规结案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保障判决依法及时执行。


  同时,检察机关还强化法律监督,加强与法院、执法部门、住建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职能单位的衔接配合,积极为农民工搭建表达诉求、沟通协商平台,督促监管各职能部门共同打造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讨薪有门、维权有路、权益得保。


  ■法官提醒


  农民工维权保存证据是关键


  “农民工维权,签订正规合法的劳动协议或保存相关证据非常关键。”袁媛介绍,在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中发现,农民工维权意识大多比较欠缺,绝大部分未与用工主体签订有效合规的书面合同,且工资多以口头约定、现金发放为主。被欠薪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因未及时合法保留拖欠薪酬证据,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时面临困难。同时,新业态主体“外包用工”和建设领域“违法转包”等导致劳动关系难以认定、支付薪酬责任难以落实,也导致准确追究支付薪酬责任存在较大困难。具备条件的,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注意保存证据,如通话录音、工资支付记录、做工登记等。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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