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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的通告
www.bz.bazhongpeace.gov.cn 】 【 2023-09-18 15:40:36 】 【 来源:巴州长安网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管理,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备案所指的第三方机构,是指在利益关联上存在于决策单位和相关利益群体以外的,能够独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单位(机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社会经济咨询机构、调查机构、工程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组织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在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机构。


  (三)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有效执照、证件;其中,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5名或5名以上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工作人员。


  (五)从业人员需经相关部门(单位)或协会培训且成绩合格,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价标准及防控预案制定;熟悉省、市、区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其它相关专业知识和行业标准。


  (六)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七)社会评价、商业信誉等信用状况良好,未列入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首次申报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一)巴中市巴州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外景照片等资料);


  (四)法人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五)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学历证明以及资格证或培训证复印件;


  (六)近两年在稳评方面的主要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等有效资料);


  (七)机构内部业务培训、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制度或文件;


  (八)已在市级备案成功的单位,备案材料送区委政法委一份,不再进行重复审核。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第三方评估机构向巴州区委政法委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巴州区委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审核合格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巴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巴州长安网等对外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巴州区委政法委予以备案,纳入巴州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管理,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选择使用。


  五、相关说明


  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报送,原在我委备案的机构按本次备案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各相关机构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本次集中申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机构仍可继续申报,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备案、纳库管理。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通佛路26号区委政法委205办公室。联系人:石玉蓉,联系电话:0827—2132053。


  附件: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报表.doc

           附件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保密承诺书.doc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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