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天地 >
长安实践 | 巴州区法院为“执行不能”难题开新方
www.bz.bazhongpeace.gov.cn 】 【 2026-02-27 15:32:52 】 【 来源:长安评论

  2月26日,长安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评论关注巴州区人民法院,报道其针对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难题,出台相关认定评议规定、构建全流程工作机制,破解执行难题的实践举措与工作思路。


截图录屏_选择区域_20260227153050.png


  原文如下


  对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难题,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执行局出台执行不能案件的认定及评议若干规定,构建“筛查—评查—处置”全流程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截图录屏_选择区域_20260227153036.png


  巴州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期执行不能案件评议会


  01提前介入


  建立常态化筛查机制,在立案环节引入执行风险告知书制度,通过立案筛查表将案件初步分类。调查阶段实行“线上+线下”“三查三必”机制,对网络查询、财产转移线索、申请人提供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情形的案件启动“二次筛查”,纳入执行不能数据库。实施阶段建立案件台账动态监测,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防止遗漏执行线索。


  02严格标准


  成立由执行局、审管办等组成的内部评查小组,重点检查执行程序合法性、财产调查全面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组成外部监督组,构建“阳光执行”监督体系。评议结果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议,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告知书。对提供新财产线索的案件,经核查符合条件依法恢复执行。


截图录屏_选择区域_20260227153018.png


  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03分类施策


  创新“救助+修复+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构建“精准识别、多元联动”救助体系,明确四步流程,实行救助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差异化信用修复机制,对确无履行能力者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完善“党委领导、部门协同”长效保障机制,将处置情况纳入法院考核,通过典型案例公示提升透明度。


编辑:余雪连
巴州长安网版权所有